所需资料
所需资料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
3、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签名(不可用铅笔);
5、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的护照;
7、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照片(2张)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正面免冠照,请勿露齿,脸部无阴影,脸部需占照片大小的70%-80%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3、如佩戴眼镜,请注意眼镜框架不能遮盖住眼睛。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如没有可不提供;
注:身份证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注:户口本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长期居住地证明
如户籍所在地不在广东、广西、福建以及海南四地,请提供上述四地已满6个月有效期且在行程结束后仍有效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1、已婚:结婚证复印件;
2、离婚: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复印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注: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英文在职证明
1、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本人也不能自行签字;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2、如有个人名片,请提供本人名片2张。
★单位证明复印件(需盖章)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选一),并盖章 。
★资产证明(在职人士)
1、本人名下近3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原件,并请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最后一笔交易记录建议更新至送签前30天内;
(2)帐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
(3)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帐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4)如申请人资产不够或未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供配偶的财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及配偶手写的出资证明,但本人需有一定的资产(如果配偶不出行,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不接收存款证明。
★相关证明(自由职业/无业)
1、本人的经济来源英文说明信并亲笔签名(写明对账单每月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关经济来源证明;
2、如是已婚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须有中英文翻译);
(2)配偶的英文在职证明原件1份(证明入职时间,月收入,职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配偶在职证明模板 (如配偶也一同申请,无需另外提供,如果配偶是自由职业或无业人员则提供经济来源说明)
(3)请提供配偶名下有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借记卡对帐单原件(需银行盖章),建议余额至少为5万元。
★同行关系证明
1、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孩子为申请人),并需有英文翻译,如已满十八周岁,仍使用父母资产者也需提供;
2、如果父母一方不同行,需提供不出行一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委托书公证并认证;
3、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同行,需提供父母双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委托书公证并认证,须注明被委托人与未成年人的关系;
4、如父/母去世,需提供中英文死亡证明公证书并认证;
5、如果由不出行父母的一方出资,需要提供不出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原件、单位证明复印件及资产证明原件,并且手写一份出资证明(出资人须签名)。
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由成人陪同出行。
★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
注:学生证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英文在校证明
1、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如在升学阶段,请提供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资产证明(学生/学龄前儿童)
1、父/母或本人名下近3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退休金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原件,并请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最后一笔交易记录建议更新至送签前30天内;
(2)帐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
(3)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帐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
2、如父/母出资,须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资说明、在职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需提供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不接收存款证明。
★退休证明
1、退休证复印件;
2、如遗失,请提供原单位开具的退休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注:退休证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境外医疗保险
1、请提供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保险期限要求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目前领馆要求申请人需在离境日期的基础上多加1天的保险期限,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2、也可以在我司购买保险
如同行人持自备签证,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复印件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如签证还未办理,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委托书
1、提供2份,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其他内容无需填写;委托书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提供有父母双方签名的委托书,并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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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
3、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签名(不可用铅笔);
5、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的护照;
7、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照片(2张)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正面免冠照,请勿露齿,脸部无阴影,脸部需占照片大小的70%-80%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3、如佩戴眼镜,请注意眼镜框架不能遮盖住眼睛。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如没有可不提供;
注:身份证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注:户口本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长期居住地证明
如户籍所在地不在广东、广西、福建以及海南四地,请提供上述四地已满6个月有效期且在行程结束后仍有效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1、已婚:结婚证复印件;
2、离婚: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复印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注: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英文在职证明
1、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须满足以下要求:
(1)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
(2)注明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3)加盖公司公章
(4)注明证明的出具日期
(5)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注明其姓名和职务,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本人也不能自行签字
(6)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7)派遣或准假确认
(8)明确此次旅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9)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10) 明确支付旅行和住宿费用的个人或机构
2、观展者和参展商无需提供举办方的邀请函,应在雇主出具的派遣信里对所要参观的展会(确切名称、地点、展会起止时间)以及该展会与公司国内业务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应描述:
(1)如是参观展会的申请者:在职证明中另需明确观展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观看展会的原因);
(2)如是作为参展商的申请者:在职证明中另需明确展会举办方的详细信息(展会名称,举办地点、旅行时间,申请者在此次展会中的角色);
(3)如是为展会搭建展台的申请者:在职证明中另需明确关于展台搭建工作的详细信息
3、如有个人名片,请提供本人名片2张。
★单位证明复印件(需盖章)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选一),并盖章 。
★资产证明(在职人士)
1、本人名下近3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原件,并请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最后一笔交易记录建议更新至送签前30天内;
(2)帐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
(3)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帐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4)如申请人资产不够或未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供配偶的财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及配偶手写的出资证明,但本人需有一定的资产(如果配偶不出行,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不接收存款证明。
★邀请材料
1、请提供由法国邀请方公司出具的邀请函原件:
(1)使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2)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职务)、访问目的、逗留期限、日程安排、费用支付方(旅费及医疗保险)、邀请方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邀请公司的联系人、邀请公司负责人签字、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2、如有双方公司的商务往来证明,如双方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意向书或邮件,可一并提供;
3、如唯一目的为参观与现从事行业相关的展会,可同时提供将要参观的展会门票复印件。
★境外医疗保险
1、请提供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保险期限要求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目前领馆要求申请人需在离境日期的基础上多加1天的保险期限,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2、也可以在我司购买保险
如同行人持自备签证,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复印件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如签证还未办理,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委托书
1、提供2份,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其他内容无需填写;委托书
所需资料
所需资料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
3、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签名(不可用铅笔);
5、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的护照;
7、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照片(2张)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正面免冠照,请勿露齿,脸部无阴影,脸部需占照片大小的70%-80%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3、如佩戴眼镜,请注意眼镜框架不能遮盖住眼睛。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如没有可不提供;
注:身份证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注:户口本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长期居住地证明
如户籍所在地不在广东、广西、福建以及海南四地,请提供上述四地已满6个月有效期且在行程结束后仍有效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1、已婚:结婚证复印件;
2、离婚: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复印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注: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英文在职证明
1、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本人也不能自行签字;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2、如有个人名片,请提供本人名片2张。
★单位证明复印件(需盖章)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选一),并盖章 。
★资产证明(在职人士)
1、本人名下近3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原件,并请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最后一笔交易记录建议更新至送签前30天内;
(2)帐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
(3)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帐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4)如申请人资产不够或未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供配偶的财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及配偶手写的出资证明,但本人需有一定的资产(如果配偶不出行,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不接收存款证明。
★相关证明(自由职业/无业)
1、本人的经济来源英文说明信并亲笔签名(写明对账单每月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关经济来源证明;
2、如是已婚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须有中英文翻译);
(2)配偶的英文在职证明原件1份(证明入职时间,月收入,职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配偶在职证明模板 (如配偶也一同申请,无需另外提供,如果配偶是自由职业或无业人员则提供经济来源说明)
(3)请提供配偶名下有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借记卡对帐单原件(需银行盖章),建议余额至少为5万元。
★同行关系证明
1、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孩子为申请人),并需有英文翻译,如已满十八周岁,仍使用父母资产者也需提供;
2、如果父母一方不同行,需提供不出行一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委托书公证并认证;
3、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同行,需提供父母双方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委托书公证并认证,须注明被委托人与未成年人的关系;
4、如父/母去世,需提供中英文死亡证明公证书并认证;
5、如果由不出行父母的一方出资,需要提供不出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原件、单位证明复印件及资产证明原件,并且手写一份出资证明(出资人须签名)。
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由成人陪同出行。
★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
注:学生证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英文在校证明
1、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如在升学阶段,请提供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资产证明(学生/学龄前儿童)
1、父/母或本人名下近3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退休金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原件,并请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最后一笔交易记录建议更新至送签前30天内;
(2)帐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
(3)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帐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
2、如父/母出资,须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资说明、在职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需提供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不接收存款证明。
★退休证明
1、退休证复印件;
2、如遗失,请提供原单位开具的退休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注:退休证原件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邀请材料
1、法国亲属或朋友的英文邀请函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居住费用支付方,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2、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法国签证页/居留证(或法国身份证)。
3、(1)如访问在法国的亲属,须提供与在法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如访问在法国的子女,并且子女已入法国国籍,则需提供子女的法国出生证明,如果子女不是法籍但其配偶是法籍需提供:法国户口本或者能够证明子女与父母亲属关系的法国结婚证;法国公民或公民配偶的父母还需提供申请调查表,法国公民或公民配偶的父母短期签证申请调查表。
(2)如访问的亲属是法籍/欧盟公民或法籍/欧盟公民配偶,请查看特殊要求:法国探亲访友特殊材料要求。
(3)如访问在法国的朋友,请提供与在法朋友的关系来往证明相关文件,如邮件、照片等。
4、如行程费用由邀请方支付,须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邀请人提供住宿,邀请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接待证明样本
5、如住在法国亲友家里,建议提供法国亲友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境外医疗保险
1、请提供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保险期限要求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目前领馆要求申请人需在离境日期的基础上多加1天的保险期限,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2、也可以在我司购买保险
如同行人持自备签证,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复印件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如签证还未办理,请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委托书
1、提供2份,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其他内容无需填写;委托书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提供有父母双方签名的委托书,并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