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乘客在欧盟购买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税 1. 香烟产品:八百支香烟;四百支小雪茄香烟(每支最重三克);两百支雪茄;-一公斤烟斗烟丝或者香烟烟草; 2. 酒精饮料: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22%的烈性酒:十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少于22%
抵达乘客在欧盟购买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税
1. 香烟产品:八百支香烟;四百支小雪茄香烟(每支最重三克);两百支雪茄;-一公斤烟斗烟丝或者香烟烟草;
2. 酒精饮料: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22%的烈性酒:十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少于22%的酒精饮料:二十升;九十升葡萄酒(不得超过六十升气泡葡萄酒);-一百一十升啤酒。
来自非欧盟成员国(包括奥兰岛,加那利群岛,海峡群岛和其他类似的领土)的抵达乘客可携带的入境免税品
1. 十七周岁以及十七周岁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香烟产品
●两百支香烟;
●或者一百支小雪茄烟(每支最大不超过三克);
●或者五十支雪茄;
●或者 二百五十克烟草;
●或者上述物品的等比例组合品
2. 十七周岁以及十七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酒精饮料
●一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22%的烈性酒,或者一升酒精浓度以量计高于80%的非变性酒精饮料;
●或者两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少于22%的烈性酒或者由葡萄酒或者雷系饮品制成的开胃酒;或者
●或者上述物品的等比例组合;
●此外,四升葡萄酒以及十六升啤酒;
3. 个人需要的足够量的医药产品;
4.其他物品(航空旅客):每位乘客不超过总价四百三十欧元的其他物品。
非欧盟成员国、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挪威,圣马力诺和瑞士本土动物的动物制品不允许入境欧盟成员国,除来自从安道尔,克罗地亚,法罗群岛,格陵兰岛以及冰岛的有限数量的产品以及来自其他国家的少量特定产品之外。
有关详情,请参阅或者参考欧盟网站,http//europa.eu/。有关完整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条款及定义部分的第五节,海关。或者参考欧盟网站,http//europa.eu/。
有关规定的补充信息:
药品(出于医疗原因并且仅供个人使用,包括由兽医处方的供于某乘客同行的宠物所用的药品)
●处方药(不列为毒品)
●来自欧洲经济区国家,相当于一年的使用量是允许的;
●来自非欧洲经济区国家,相当于三个月的使用量是允许的;
●被列为毒品的药品
●如果药物被列在医疗产品事务处列表II或III,则您每次进入瑞典允许可携带相当于五天的使用量;
●如果药物被列在医疗产品事务处列表IV,则相当于三个星期的使用量是允许的。如果旅行者是外国居民而且是暂时逗留在瑞典,则可以携带的使用量为其逗留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需要了解哪些药品被列入,以及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医疗产品事务处。
允许将供私人消费的动物性食品入境的食品许可仅可从农业委员会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