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旅客允许携带以下物品: 1. 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2. 3瓶含酒精饮料; 3. 独立包裹的药品不超过10千克。 10周岁以上的旅客,可携带价值1000美元的物品入境,但每次入境需支付海关费用。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旅客允许携带以下物品:
1. 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2. 3瓶含酒精饮料;
3. 独立包裹的药品不超过10千克。
10周岁以上的旅客,可携带价值1000美元的物品入境,但每次入境需支付海关费用。
免税品包括以下物品:
1. 个人物品,就旅客旅途中所需要使用的个人物品;
2. 药品, 残障人士所用的假肢,轮椅;
3. 书本和教育用物品。
除个人用品外,旅客可携带25千克免税品,种类多样,可以是个人使用,也可以不是使用的物品。
禁止入境:
1. 所有种子,新鲜动植物制品,事先取得农业部许可的除外;
2. 毒品,大麻及精神类药品,个人使用的除外,条件是持有医药处方;
3. 所有提取物;
4. 炸药,军火弹药。事先取得内政部授权的除外;
5. 色情物品;直接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古巴精神,和反对古巴革命的印刷品;
6. 家用电器,(冰箱容积不超过7立方英尺, 空调,任何种类的蓄电类的加热或烘焙物品, 电微波炉,任何种类和大小的煎锅,电热水壶,电熨斗和电烤面包机).
旅客携带的其他物品(个人使用的除外),需填写一份海关申报文件,文件所要求的所有信息都需填写.
如旅客携带总额超过5000美元或真他货币等值的现金, 在入境古巴时需出示海关申报文件.
有关规定的附加信息
旅客临时携带入境的物品或现金超过5000美元时,需在到达时从海关那获得一份价值说明,以便携带这些物品和现金出境.